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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前男友偷拍视频,录音,并给他人观看,我没有证据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10-07 11:49:1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调解没,你咨询问题我们可以可以详细沟通
  •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 你好,可否说下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 有相关证据可以收集并保存
  • 这还需要通过录像的内容能否证明基本事实来断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仅有上述的两个证据,则需要全面审查录像的内容,还需要结合其他事实,比如交往时间,还是偶尔接触等等,综合起来才能判断的。
  •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虽具有私密性,但也可以作为证据。
    这并不代表偷拍偷录合法化,它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建立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一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认可的证据反悔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 相关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录像虽具有私密性,但也可以作为证据。
    这并不代表偷拍偷录合法化,它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建立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一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认可的证据反悔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 可以据此去报警,予以确定赔偿。
    追问:没有证据也可以吗?能够让他删除吗
    解答:难度比较大,不过删除相关的涉及你的内容,这是合理的。
    追问:那就是我现在过了那么久了,我也能去报警,让警察删除相关的东西是可以的是吗
    解答:可以,但是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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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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