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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别人给我我写的“欠条”(66700元),是2023年1月4日写的。在这期间我找过他,没有找到人,再加之是亲戚关系,至今没有还款。请问邮时效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23-10-07 10:29:5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数的情况,欠条是有时效的
  • 你好,民事诉讼时的效是3年
  • 你好,这边是想怎么处理呢
  • 有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
  •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 老师欠钱不还的情况,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欠款欠条等,在多次正常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手写的欠条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其诉讼时效就会失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欠条如果是依法订立的,欠条仍然有效,只是当事人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自力救济的方式来维护其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手写欠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其有效期也不会有限制,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有诉讼时效,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吗?
  • 赶紧去起诉吧不然来不及了
  • 你好,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你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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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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