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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当初进厂做临时工的时候,就跟他说明了就做一个月,一个月后有可能会回来做正式工,有可能不回来,但是他也同意了,在他那里干了7天左右,然后家里有点事就请了几天假,后面上回去上班,他说不缺临时工了,也不赶货让我不用回去了,当时我让他给我结工资,他说月底结给我,到昨天28号他没有给我结,又说他们那里从来没有试过月的临时工,又说让我国庆后要回去上班,再给我申请工资,后来我跟他说,我当时都跟你说了,国庆之后有可能回去,有可能不回去了,而且当初是他不要我的说不缺临时工了,后面我跟他说,当时跟你电话聊的时候我说了,做一个月的录音我都还有,后面她就跟我说工资会接你的,但是要等到节后。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3-10-01 19:31: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 你好,这边是否是民事案件的问题,有没有证据
  •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在法律上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不给临时工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可以后续据此申诉,予以确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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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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