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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不给进行社保减员

劳动纠纷
2023-10-04 07:17: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 如果原单位没有给你减员,社保自己是缴纳不了的。这时候,职工可以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因为原公司的原因,导致了社保出现断缴,能够向原单位追缴已漏缴的社保费用,并要求原单位及时处理,转出各项社保关系的手续,给职工造成的损失,职工有权请求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单位社保不给减员,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然后再办理减员。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原单位社保不给减员,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然后再办理减员。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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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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