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临时工签定合同工期未满三个月辞职。被告知需要在原单价16元(扣除补差价4元)在基本单价(12元)上在扣除3元工价。扣除两项工价实际发工价价9元一小时在扣违约金百分之三十。这样的做法劳务派遣公司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9-27 15:59: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三个月的话,试用期都是没有过的哇,你看一下财务那要扣多少了?
  • 你好,这是可以帮助你,民事纠纷可以起诉法院
  • 你好,你是什么案件情况的,可以详细描述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是需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 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