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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加盟合伙人,离职后公司不给任何竞业补偿,但是要求我签订了竞业协议

公司企业
2023-09-27 09:53: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的
  • 离职后,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了补偿金的,那么竞业禁止协议就具有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业协议上面不得从事的行业的效力。如果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的,那么不具备效力。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协议在职期间不会补偿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协议必须有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协议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在遵守竞业协议的义务后,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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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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