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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一个女孩同居三年了,已经办理民族结婚了,但是她有老公没离婚,现在又不要我了。什么办好

婚姻家庭
2023-09-27 16:50:2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 你好, 请问有无支付彩礼或赠与款项给对方?
  • 你好,这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
  • 你好,这个建议双方积极沟通。
  • 您好,你们之间有没有钱财来往
  •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相关的法律现在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根据相关的法律现在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对方已经结婚,你还去和她同居涉嫌重婚罪,建议双方在未婚的情况下才同居
  • 您好!请问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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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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