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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鼻子打了,当天带他去校医院,医生说没事,过了一周又让我带他去大医院,查出来骨折,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09-26 21:1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否报警了?医疗费是谁支付的?
  • 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等伤情鉴定结论。

    法律分析

    被别人打了需要带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律师的个人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制定鉴定热呢做法医鉴定,具体的鉴定流程如下:
    1.准备鉴定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手术纪录,各项检查资料。公检法司或律师个人的委托信,鉴定客体。)
    2.鉴定登记,指定鉴定人
    3.核实医疗机构材料,鉴定客体检查。
    4.鉴定科室主任(2人以上)审阅鉴定材料,定性。
    5.鉴定人(文书)书写鉴定底稿,审核人(2人以上)批阅。
    6.鉴定打印,文书校对,出具鉴定正文。
    7.鉴定中心整理材料,鉴定审核人及文书签字。
    8.鉴定书封装。出具鉴定。
    9.被鉴定人(鉴定客体)凭鉴定鉴定文书开具的取鉴定书凭证取鉴定。至此,整个鉴定程序结束。期间,大概需要6-7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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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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