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保修期内坏了2次,保修期外坏了一次,都是同样的问题,怎么办,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换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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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对方达到了违约的话,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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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这边先和商家协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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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产品质量问题投诉的,可以去投诉的。其质量问题可根据《产品质量法》、《
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与生产销售者协商解决。 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可以到工商、质监部门举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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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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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在包换期内,则可以换机。当然存在例外情形:自己所购买的手机不能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需要或则经过数次修理仍然不能恢复正常的,可以退换。协商不成,建议去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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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与销售者或者厂家沟通核实是否是产品质量问题,双方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要求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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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在保修期内坏了两次后,厂家需要负责更换同规格、同型号的产品或者维修,不能更换新机;如果不能更换,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但要扣除一定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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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