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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在饭店工作,因为个人原因离职,但是等自己去缴纳社保的时候,告诉我店里没有给我转出,并且还有三个月属于欠款状态,但是店里确从我工资里面扣除了,这种问题怎么解决比较好,

劳动纠纷
2023-09-25 13:24: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看一下工资流水
  • 一 可以要求赔偿,协商解决,若不给予赔偿,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个人的权益。
    二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法律分析: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3.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无论是否上班,只要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公司都负有社保缴纳义务。只是员工的个人应当承担部分,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应发工资中扣除,当月无应发工资的,属于员工对公司的欠款。
  • 没交社保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和退还扣费的部分。
  • 你好,可以向单位主张补缴,或者投诉
  • 您好!建议您向饭店所属区域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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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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