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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长痘痘,然后去医院开药吃没吃好,朋友让我去他那里挤,包治疗好,我去了,他给我针清加引流然后感染,导致眼睛肿,后面第二次过来给我挤,感染加重眼睛肿成一条缝,后面他让我去医院输液,在第一次挤痘痘的时候他让我不要碰水,我没有碰水,都是按照他的要求用生理盐水敷脸,擦他的产品,让我吃消炎药我也吃了,挤痘痘的第三天脸开始大面积感染肿,化脓,他第四天过来挤,没有清洁面部直接挤,挤完后第五天肿到眼睛看不到路,他让我去诊所输液,诊所让我去大医院先检查,去省医后直接被安排住院,我现在要求美容院给我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等

医疗纠纷
2023-09-22 18:40: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医疗故意伤害可以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如果患者要投诉的是医院的医务人员,可以投诉到医院的医保科或找医院领导投诉,但如果患者要投诉的是医院,则可以通过拨打卫生行政部门的电话来投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伤是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据伤情鉴定而得出的,并非依据常人主观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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