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车库门前4米多远的公共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吗

房产纠纷
2023-09-22 15:53: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从产权上讲,只有车库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车库外的都是公共面积,车库门前的面积是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所以全体的业主都是对该区域具有使用权的,所以业主自己是不能私自占用该区域的,不能摆摊或者是堆放一些杂物,而物业方面也不能因为业主停放车辆而私自开始收费
  • 小区的停车位所有权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断。首先要以建筑用地的规划许可证来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内的,那么该停车位就属于小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规划红线外的,那么就该停车位就属于市政所有。然后还需要判断是否为业主共同所有,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你好,看情况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假如这种公共停车位占用业主公共地方的话,属于业主的。
  • 你好,看地点确定的,比如一般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车库占用公摊面积的,就是全体业主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