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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务承揽协议合同第7天不想干了,和店里协商,店长不让走,说要有离职合同才能走,但是不给我合同不让我走,今天已经是第9天了,如果走了的话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9-23 20:41:2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将交不一般而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有约定离职方式吗,工资是应当支付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 辞工老板不同意不让走,工资不给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限已到的不用老板批准,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自行离开,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已经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经过三十天即可辞职,无须老板同意。老板不让走的,那么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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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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