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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大学生暑假打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23-09-22 11:19:4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大学生一般不具备有合法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暑假打工不算就业,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畴,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应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纠纷。
  • 你好,请问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的。
  • 你好,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员工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要立刻报警,通知公司的人事部门,及时将工伤上报和备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伤残鉴定。
    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 工伤赔偿可以先找用人单位主张,一般是按照社保机构确认相关的赔偿。
  • 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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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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