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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约炮被女方发现,女方阻止,男方嫖娼未遂,现女方要求退婚,男方要求退还见面礼及过节给女方的钱以及订婚时给女方亲戚的钱,咨询可以不退吗?女方与男方订婚后有三个月同居生活,并为男方流产一次,咨询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女方并未收取男方彩礼及三金,有日常男方为女方购买的两个黄金首饰约6千和一个苹果手机约6千,咨询该礼物需要退回吗?

婚姻家庭
2023-09-22 11:21: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出轨需要退回彩礼钱: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 您好,双方最好进行协商。
  • 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情形,即禁止通过结婚这种形式达到赚钱目的,所以为杜绝这种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种彩礼返还的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应当返还彩礼。在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后离婚的情况下,只有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况,应当返还彩礼。除法定条件外,是否可以返还彩礼,实务中还需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进行判断。彩礼返还的范围则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发生的必要消耗、筹办婚礼支付的必要费用,在此基础上予以返还。
    【参考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在我国只是男女双方及家庭缔结婚约的一种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彩礼则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女方提出退婚,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条件未达成,这时的赠与从法律上说也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是应该退还彩礼的。
    当然,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可能还要考虑到当地习俗的问题。此外,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同居行为是相互自愿的表达情意的方式,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因为同居后分手而索取身体损失、青春损失之类的赔偿,这些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没有的。
  • 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出轨需要退回彩礼钱: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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