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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厕所漏水一个月,承租人没及时反应给出租人,给楼下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损害赔偿
2023-10-05 06:26: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承租人需要承担责任
  • 您好!承租人的过错承租人承担!
  • 出租房卫生间漏水到楼下的修理费如果不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就由房东来维修;如果是承租人自己原因导致的,就由承租人自己维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因为房屋或相关设施自然耗损的维修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法律分析:首先应分清谁的责任造成的漏水,由责任人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
    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
    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谁来承担,要结合房屋漏水原因来确定。
    (1)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造成的损失应有房东负责。
    (2)由于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
    由漏水致使楼下损失,这个是房东的
    责任,房客不承担责任。
    (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应视由房东负主要责任,房客负次要责任
    (4)如果是房客因忘记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房客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岀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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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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