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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摄影馆办理了拍照套餐,但是这个公司倒闭了,我照片也没有拍完,还有剩余的钱没有退给我,现在店家联系不上了,我怎么找谁去处理这个问题

损害赔偿
2023-09-20 09:01:0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还是应当起诉该主体或者是是相关的还是应当起诉该主体或者是相关的股东
  • 你好可以联系市场监督商务局消保委协调
  • 您好,建议先报警或者找工商部门投诉
  • 您好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追问:我剩余的资金还有1000多块,外加拍摄好做好的相册他们没有给我,我如果想法院起诉,需要花费多少钱啊,这个费用需要我自己出吗?相册还能要回吗?
  • 先协商,不成再诉讼。
    1、与该摄影馆老板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摄影馆老板违约给你带了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摄影馆老板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自己所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可以联系摄影店负责人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退款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联系不上摄影店负责人,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建议可与照相馆协商,适当退款。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投诉教育局与工商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你可以联系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向他们说明情况,并提供你收集的证据,他们可能会协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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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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