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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五月辞职,单位五年前没给买社保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9-23 12:01: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交社保能起诉,建议先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如果公司突然不给员工不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公司不给交社保,该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在对方不同意补缴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参保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根据本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拒绝为当事人补缴社保又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维权。
    如何赔偿?
    赔偿的话可以分两项:一是让公司补缴(补办)社保。
    还有一项是在职期间未缴纳社保造成的(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损失。第一项很简单,就是让对方补缴社保费,第二项是说如果你在这段期间住院等发生一些需要缴纳社保才能报销的费用,因为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而不能报销,造成了你个人在医疗报销等具体问题上的经济损失,公司需要承担。
    如果在这期间自己交了社保,那么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现金。
  • 你好,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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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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