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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进去干了九天,然后想走。但是主管不批。这边又有事,然后走的话,直接走的话,他直接扣我800。

劳动纠纷
2023-09-22 21:42: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您好,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若劳动者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导不批可以直接走;若是为依法履行通知程序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老板一直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老板递交辞职报告。三十天期满后,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就可以离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那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到时间就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工资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可以直接走人。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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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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