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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个人所得税上的工资比实发的要高,可以以公司没有足额发放工资补发吗

劳动纠纷
2023-09-14 11:53: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按照发放工资的 有待通知金。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补足工资。非本人原因变动工作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不受影响,应由现在单位支付。
  • 你这边是不是分公司有些总公司的方案
  • 补发工资如果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有按月发放工资的签收单、按月发放的工资数额和实发工资数一致的,则可以分月计税;如果没有以上条件的,要合并计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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