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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不给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还要求劳动者签自愿放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议书,不签协议书就不在续签。这样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9-17 15:11:01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法,用人单位违反劳动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拒绝签署自愿放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合法的,雇主不得强迫签署。违反劳动法规定,雇主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建议劳动者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
  • 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个放弃协议是无效的,即便没签无固定期限也会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 这样违法,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无固定期合同。
  • 您好,可以拒绝,如果对方不续签可以留存证据仲裁
  • 您好,公司行为违法,可主张违法辞退赔偿金
  • 违法,可以坚持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请您具体说明情况,单位这种做法明显违法
  • 您好可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咨询。
  •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不合法,用人单位违反劳动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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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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