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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 我上个月有一次忘记打下班卡,但是是正常出勤了的,然后呢每个月三次的补卡机会也已经用完,那这次的未打下班卡公司要算做缺勤处理,还要扣除500全勤奖,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9-14 11:13: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签劳动合同吗,员工手册有相关约定吗
    追问:劳动合同没写 但是有员工手册上面写了每月有三次补卡机会 用完了还有未打卡的次数就算缺卡处理,一次10元,并扣除全勤500
  • 法律分析:下班忘记打卡算旷工显然是不合理的,忘记打卡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可以向身边同事进行取证,证明你是在岗上班。向直系领导进行申请补卡,一般公司对于考勤制度安排会设有补卡申请的,可以咨询相关管理人员。
    适当的时候也可以调取公司摄像头,能够证明你是在岗上班的。具体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忘打下班卡但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忘打下班卡但提供正常劳动的,并不属于旷工。若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的,才算旷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这个可以找出相关证据证明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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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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