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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私人借了8000,一个月后要还1万利息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23-09-13 11:14: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可以不还
  • 约定了有利息的应当支付,但不得超过rpr的4倍
  • 你好,利率标准过高可以要求调整
  • 债务人借钱后,需要还款时,在6种情形下可以不还利息: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可不还利息。
    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可不还利息;
    3、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可不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4、“抽头”、“砍头息”的情形,可不还利息。
    5、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可不还利息(借款人提前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借款合同无效的,可不还利息。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如果诉诸法律,则超过法定部分利息退还。
    借贷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欠债还钱是必须的。利率高于法律规定的上限,如果发生借贷纠纷并诉诸法律,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只支持规定内的利率,也就是诉讼结果借款者是支付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利率的利息。但是,由于经济类诉讼会产生较高的诉讼费,民间或者网贷往往是小额,很难达到可以诉讼的界限,诉讼费会大大高于超出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
    关于利率上限的规定: 2020年9月新的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
    3.85%,四倍为
    15.4%)。
  • 法律分析:已经支付完的高额利息不能要求返还。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从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私权自治,一定范围限制高利率。
  • 不可以。如果您跟私人借了8000,并且约定了一个月后还1万利息,那么您需要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这笔利息。如果不想支付这笔利息,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减少或者免除利息,但是不能不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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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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