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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鲜行业比较特殊,周末和节假日都忙,非周末可以休息,准备每周休息一天,其他按照加班工资算,可是6*8=48小时,超过44小时了又,怎么办? 2、我们本来想规定每天加班4小时的,看了规定只能每天加班3小时,每个月30-4=26或者31-4=27天,每天3小时,26*3=78小时,27*3=81小时,又超过36小时了,也就是说只能加班12天,怎么办? 3、我们这个特殊行业可以申请月休制度吗?如果是月休的话,以上两条是不是就不用考虑超时间了,还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还要算2倍工资3倍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09-11 19:12: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员工的加班时间有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
    即使单位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计算在上述36小时之内。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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