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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劳动能力鉴某某果下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到当地的社保局吗?

劳动纠纷
2023-09-11 22:51: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一般赔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一般情况下,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的,那么工伤劳动者就可以向社保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核拨付时间通常是30天。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得到伤残等级后,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合同结束,或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
    1、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
    2、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 一般情况下,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的,那么工伤劳动者就可以向社保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核拨付时间通常是30天。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得到伤残等级后,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合同结束,或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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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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