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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便利店打工,没有签订合同,在面试时老板说试用三天,三天内走了没有工资,我做满了三天,跟老板说我不打算做了对方又说要试用一个月才会给工资,这种情况可以把那三天的工资拿到手吗

劳动纠纷
2023-09-11 17:52:5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老板说未做满三天没有工资的说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应属无效,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庭申诉,请求裁决便利店向你支付三天的工资。
  • 你好,如果认为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只要上班就有工资,如果不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
  • 可以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可申请离职,结清薪资
    追问:但对方说这三天不给工资,必须做满一个月
  • 法律分析:厂里干了几天不给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都会结清工资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上班三天的,是有工资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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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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