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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当时要了16.6彩礼,说结婚后给我,结完婚后说生完小孩给我,生完小孩又不给了,当时的要的彩礼导致男方家里欠了很多债务

婚姻家庭
2023-09-11 15:10: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结婚的彩礼属于婚姻登记之前男方支付的女方的,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行为,如果男方的采取借用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应当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
  • 民法典关于彩礼的规定是:不禁止按照一般习俗给付的彩礼,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要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适用前述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结婚的彩礼属于婚姻登记之前男方支付的女方的,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行为,如果男方的采取借用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应当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
  • 彩礼不算夫妻债务。彩礼是指婚姻关系中的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夫妻债务主要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从上述定义可以知道彩礼应属于男方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的共同债务,男方为给付彩礼负担了债务的,应由男方自己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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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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