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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老师,已经提出离职了。但是学校不发名工资,我开车进了学校,门卫是不让进的,后边我又出来了,我这种行为是违法吗?学校以这种理由不发工资,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3-09-10 17:49: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学校不发工资,这是违法行为。
    此外,如果您在学校内开车进入校园,可能会被保安拦住。但是,如果您已经离开了学校,那么您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视为违法。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学校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91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你好,对不发工资的,离职可以按协商拿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举报、投诉或者仲裁进行的。
  • 法律分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学校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91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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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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