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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还没装修,水电就被楼下装修破坏了,怎么去处理?

房产纠纷
2023-09-10 08:03: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采取下列措施,
    1、协商维修。通过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
    2、第三方维修。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业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解约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 可以向开发商、卖房者、建设单位要求修复。也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楼房出现质量问题,且并未过保修期,可以联系质检站。同时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保修期已经届满,可以联系物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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