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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生效日期

劳动纠纷
2023-09-08 23:20: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培训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培训协议的法律效力内容有以下三点:
    1、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其实协议就相当于劳动合同的性质;
    2、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
    3、公司是可以与被组织的培训的员工签订有违约金的合同,但违约金太高,此不合法。
    培训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条件或者提供培训机会,而劳动者承诺为单位服务一定时期的合同。其内容一般约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条件、服务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培训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培训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是比较常见的,在签订培训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的内容及对自己产生的影响。
        培训协议一般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签订的,其性质具有劳动合同的特点,比如规定服务的期限、薪资待遇等。
    因此,培训协议并不是一份普通的民事协议,它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劳动法,而非民法。
        提问者公司要求其签订的培训协议有一个特征:提供担保人。其主要目的在于当劳动者未按协议要求继续在该单位做满半年或一年,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这是我国比较有争议的劳动合同担保问题。
        我国已有的担保制度建立在民法债权之上,最普遍的是对借款作担保,而在劳动法这一块之中并未明确规定。不过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印发的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类似的规定在劳动部和各地法规中很常见。
    从中可以看出,法律法规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这表明国家禁止以物的形式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但对于提供人的担保方式,既未作出肯定性规定也未作出否定性规定。
        从一些公布的法院判例中看,多数法院认为,基于劳动合同的“担保合同”不符合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应当由民法调整,法院不予受理。即通过否认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间接否定了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的效力。
    因此,目前为劳动合同提供物的担保或者人的担保,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提问者不必过于担心自己的保证人会在此次事件中承担什么责任。不过由于其在培训前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因此等于变更了过去半年的约定。
    虽然他认为人事部门存在乘人之危的嫌疑,但是由于举证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还是建议培训后做满一年再另寻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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