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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合同上甲方是人事部盖章有用吗

劳动纠纷
2023-09-08 22:0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协议书的性质应为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根据国家相应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一、劳动协议书合同里的公司名称和公章名字的不一样处理方式如下:
    1、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
    2、如果是公司更名的,主体不变,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更名后的公司承担权利义务。
    二、签署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3、相关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张;
    4、一寸的蓝底照片两张;
    5、如果之前有离职的话可能还需要办理离职证明。
    总之,劳动协议书的性质应为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当劳动协议书合同里的公司名称和公章名字的不一样时需要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并且在在签署劳动合时需要带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劳动协议属于合同范围之列,是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均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该合同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具有签字或者盖章其中任意一项,那么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一致协商拟定的协议,在签订协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证明,合同才能即刻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盖章需要用公司人事部门的专用章才算是有效章。
    公司应当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共同签字或盖章,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是法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权其他人进行签字或盖章,也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劳动合同的生效并没有要加盖骑缝章的要求,骑缝章一般用于比较重要的文件上。
    因为这些文件重要,所以一般会存档,在档案、法律依据:《调动介绍信》或是其他组织人事部门的文件中一般都会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