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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少数民族,我阿姨不太识字,她常年牙痛耳朵痛去药店买了常吃的药,但是店员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给了她妇科外用药物,造成不良反应,我们向药店索赔,但是他们就一直拖,现在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损害赔偿
2023-09-08 21:13: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 为了更好的维护您自身的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为您处理解决。
  •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来分别对待: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药品价格问题请向物价局,如是在药店里购买的其他类物品可向工商局投诉,如是医保卡问题可向劳保局投诉,如是坐堂行医问题可向卫生局投诉。另外,如不知道具体投诉到那个部门,建议将问题直接投诉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法律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七条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对上级转办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
    (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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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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