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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进口合同里的仲裁条款具体应该怎么写

劳动纠纷
2023-09-07 10:02: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由专业的律师指导,为避免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 你好。可以将合同交付律师审核一下。
  • 法律分析:国际贸易合同仲裁条款效力认定的类型有:
    一、存在完备有效的仲裁条款时,作为法院驳回起诉的依据。
    二、存在仅约定仲裁地但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仲裁条款时,是否可以启动法院司法程序。
    三、存在仅约定仲裁规则但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仲裁条款时,是否可以启动法院司法程序。
    四、仲裁条款的签订方没有直接参与诉讼,被告以存在仲裁条款为由对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时其异议不能成立。
    五、存在仅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时,是否可以启动法院司法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 合同仲裁注意事项:
    1、仲裁条款需要具体明确。主要是仲裁机构、仲裁条件、仲裁时间等;
    2、合同中约定了一个以上的仲裁机构,可能会增加协议双方对仲裁机构选择的纠纷;
    3、合同既约定了仲裁条款,又有诉讼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具有终局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七十三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进出口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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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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