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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工地上受伤了社保局钱没下来又到另一个工地上班了有影响吗

劳动纠纷
2023-09-06 23:29: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干活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来赔偿;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参保的,则由单位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对该伤害负有责任的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工地干活受伤,应该依照法律认定为工伤,按照相关工伤鉴定的流程进行赔偿,也可以请求工会支持或者请求劳动仲裁机构解决。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者发生工伤,社保局会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的申请和实际发生的工伤费用等来进行赔付,社保局可按法定的标准依法赔偿给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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