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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崴脚骨折,没住院,在家休养,要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给受伤者交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现在只给报销医药费,没有误工费,理由是未住院。问题我现在该怎么做能让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

保险纠纷
2023-09-06 22:11: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看保险合同条款是否包含误工费赔偿,如果包括就要看员工的诊断书上是否有医生建议的休息时间,如果没有雇主责任险不会赔偿,单位也可以不予负担
  • 发生工伤事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补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享有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待遇,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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