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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 我要离职 老板拒绝我可以告他吗?

劳动纠纷
2023-09-07 09:22: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又不支付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跟老板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解决;
    3、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而且不要缴纳任何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告他。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吗
    1、私人老板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其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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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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