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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送餐导致脑出血

劳动纠纷
2023-09-06 1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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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摔倒呢
  • 吃工作餐中毒算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
    如果是职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食物中毒,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吃工作餐,不是工伤,由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之规定进行认定。如不符合上述情形,应不能认定为工伤,除非脑溢血能被认定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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