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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从简易程序变成普通程序

刑事案件
2023-09-05 16:04:3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 您好,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因有多种,如当事人改变或增加诉讼请求、案件复杂化、无法送达应诉通知书、案件简单但影响大量案件审理、关系到生产生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
  • 你好 可能涉及到公告程序或者案件情况复杂
  • 你好 这是可以解决的 详细情况说一下
  • 你好。你是民事类案件还是刑事类案件?
  • 你好,需要咨询什么问题,简易程序
  • 你好,这是审限不够了,延迟时间
  • 你好,案子到了什么阶段

  • 一、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改变或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案情复杂化;
    (2)因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原因致使案件在3个月内难以审结;
    (3)无法直接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需公告送达;
    (4)虽然案件较为简单,标的额不大,但代表一类案件,可能影响大量相同或类似案件审理;
    (5)案件较为简单,但关系到基本的生产生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简易程序的程序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二、什么情况适用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非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法律依据:《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如下:第一,适用简易程序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不能结案的;第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三,就是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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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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