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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主将车辆租赁、借用给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3-09-05 16:22: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担相对比例的责任,但是这个责任不会很大,可以将车主作为第三人起诉。
  • 您好,这个时候,车主和司机应当对伤者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你好 责任划分是由交警来处理的
  • 你好,车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租借车过错归车主的情形: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的;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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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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