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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份,在柳州市区发生了轻微追尾,我方全责,事后第一时间带对方司机去医院检查,并无大碍。我方车辆交了全险,给他修车。对方不满意,要我们赔偿误工费,修车期间的打车费等共计19000多元,我方不同意,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对方将我方告上法庭,7.2开庭

交通事故
2024-07-01 08:44: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核实对方的主张是否有依据,计算的金额是否在法律的范围内
  • 积极应诉就可以了,不合理的费用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 在法院开庭后,为了应对对方的诉求,你们应首先收集并整理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医院的检查报告、修车费用清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们可以准备一份详细的答辩状,列明对方的诉求与你们实际应承担的责任之间的差异,并附上相关证据。同时,也可以考虑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你们出庭辩护,确保你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 如果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过高,你们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供新的证据支持你们的观点。同时,也可以在执行阶段向法院申请减免部分赔偿金额,但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 为了减少类似的纠纷,建议你们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诉求,并尽量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对方的合理诉求,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行为。同时,也要积极收集并保存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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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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