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和我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我们已入住两年,对方一直不办手续,我们诉至法院,对方以现在还没有得到权属证书而请求法院判为合同无效,但是我们已经给对方应付的房款.我想知道要是我们想拿回我们的钱,该怎么办?诉讼后,财产保全对方的两套房子,一套是全产权的,一套是现在起纠纷的一套,在银行还有抵押登记,按揭的,我们可否要求法院在确认对方无另外足以还钱的财产后拍卖全产权的那套得回我们的钱?但是,要是对方在我们起诉后,银行的按揭也不交了,银行也起诉他,那么对我们拿回我们的钱有无影响?(现在好象说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只有一套房子的不许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