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医院当护工,生小孩怎么没有生育津贴啊

劳动纠纷
2023-09-04 12:29: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1、个人身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实名制银行卡。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1、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如果能享受生育津贴,而低于实际工资的话,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但是按法律享受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