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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双方无子女,房屋继承需办理公证,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继承
2023-09-04 11:10: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6、若有遗嘱需提交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证明。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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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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