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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个护士,在门诊工作我提前得知了老板要辞退我,差不多在这里做了两三个月,没有签合同什么的,请问我要是被辞退的话,能不能向他索要赔偿金之类的

劳动纠纷
2023-09-06 17:12:40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没有签合同可以要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 您好。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该问题一般视具体情况而定
  • 请详细说明情况 我们好代为维权
  • 你好,无故辞退是2n赔偿的
  • 你好!这个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 您好 可以的 主张要求赔偿
  • 你好在的,建议劳动仲裁U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首先,应该对劳动工人进行赔偿。赔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叫做无过失性辞退。意思是在劳动者没有发生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辞退。但是这种情行仅仅有三种。
    第四十条是这样阐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否有赔偿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去确定。如果签了合同被辞退,劳动者无过失的有赔偿金。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好,无故辞退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可以拿经济补偿金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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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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