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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被损坏,赔偿人觉得不用承担物品运费,只用赔偿物品

损害赔偿
2023-09-01 10:45: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过失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1、赔偿如下:
    (1)被损害的财产完全毁损、灭失的,按该财产当时在市场上对应的价格标准,全价计算;
    (2)如被完全毁损、灭失财产已经使用一定时间以上的,按照相应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计算;
    (3)如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该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二、故意损坏财物罪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所有权。
    违法目标可所以各种形式的公私资产,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可是,假如行为人所成心损坏的是还有规则的某些特定资产,损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则处理。
    例如,损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备等损害公共安全的,按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消灭或许损坏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行为。
    消灭,是指用燃烧、摔砸等办法使物品全部丢失其价值或运用价值=损坏,是指派物品部分丢失其价值或运用价值。损坏公私资产的办法,有多种多样。可是,假如行为人运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破等风险办法损坏公私资产,损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损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违法论处。
    成心损坏公私资产行为,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峻情节的才构成违法。所谓情节严峻,是指损坏重要物品丢失严峻的,损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损坏急需物品引起严峻后果的=动机鄙俗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成心损坏公私资产,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分法第49条规则处分。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违法意图不是不合法获取资产而是将资产损坏。这是侵
    犯产业罪中毁财型违法与其他贪利型违法的底子差异。违法动机各式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思。
    除本法特别规则的失火、过错决水、过错爆破以及过错损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备等违法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错损坏公私资产的,不构成违法,归于民事补偿问题。
  • 法律分析:以下几种情况中货物损坏承运人不用赔偿:
    (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
    (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
    (3)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货物损坏承运人在下列情况下不用赔: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
    2、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
    3、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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