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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的时候,入户门有问题,过去半年多了,也没有给修好。这样情况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3-09-01 09:52: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威胁业主报警;赔偿诉讼解决
  • 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交纳剩余房款;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收房流程如下:
    1、核验业主材料;
    2、交纳剩余房款;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你好,在保修期间内,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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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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