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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新房,但是在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时间,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需要整改的问题已经写在了收房单上面,然后一直经过了4个多月时间都没有人联系我收房,今天打电话给物业公司,他们说没有找到我的收房单,并且告知在此之前的物业费我需要缴纳,否则不给钥匙,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

房产纠纷
2023-08-13 16:31: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你的提问,这类问题也有人咨询过,其实存在二个问题解析,一是交房时质量问题,二是物业费支付问题。这二个问题应分别处理。如还没有处理可随电为你解答。
  • 你好,这正情况可以起诉维权
  • 处理新房质量问题的方法是: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和开发商交涉时,业主应该采取正当合法的维权方式。
  • "业主维护权益途径有: 一、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二、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三、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 3、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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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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