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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这个月8月1号入职公司,上班上到了今天31号,公司的薪资发放日是15号,但老板拖到了31号,我的工资老板说是要等到下个月9月15号发,请问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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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15:16:5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建议您拨打12333劳动监察大队电话进行投诉,深圳一般一周左右联系到公司那边给您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一般情况公司的工资基本都是 本月工资下月计算发放的
  • 你好 是的 次月工资日发放工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追索:
    1、向劳动监察投诉;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您好,看发薪日或者协商的工资发放时间,具体情况可以说一下,以便更好地帮助到您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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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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