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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三年,8月15日到期,现在满2年,8月1日我告诉他这套房子,我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要拿来卖了,估计到月底,现在已经卖了,我刚刚看了租房合同,约定中途违约终止合同,一方要支付违约金3000。买我房子的人也有意愿续租他,是做民宿的,可能租金较原来要高一些,这个违约金什么的咋弄呢?谢谢

房产纠纷
2023-08-29 11:58: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处理如下: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一方表示不续租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中途违约终止合同的违约金为3000元。如果您提前终止合同,您需要支付违约金给租户。
    现在您已经卖了房子,但买您房子的人有意向续租,因此您需要与租户协商解决。建议您与租户商量,让其同意您与新的房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协商确定新的租金和违约金等事项。
    如果租户同意您与新的房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且同意支付更高的租金,那么您需要与新的房主协商确定新的租金和违约金等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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