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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产证是公公的,如果离婚了,房产可以过户到儿媳名下吗

婚姻家庭
2023-08-28 16:04: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办理离婚手续,凭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房屋更名),协议书需经民政局盖章确认。
  • 您好,如果协商不好,建议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 可以过户的,只要公公同意。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可分为两种情况:
    1、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可分为两种情况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可分为两种情况: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会的,除非你们提前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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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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